发布日期:2026-05-27 浏览次数:78
先给结论:能追回,而且是全额追回,不是一半。只要是婚后公司股权、出资、利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他转给小三(无偿或低价)的行为,无效,法院可判令股权返还、恢复登记到他名下(或直接归你),并可追究他转移财产的责任。
下面分:法律依据 → 怎么查 → 怎么起诉 → 常见抗辩怎么破。
《民法典》153 条: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效(婚外情 + 送财产 = 无效)。
《民法典》1062 条: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,大额处分必须双方同意。
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(二)》第 7 条(2025 新解释):一方为婚外情目的,赠与或低价处分共同财产给第三者,无效,另一方有权追回。
关键点:不管小三知不知道他已婚,都要返还;不管是股权、房产、现金,都能追回。
企查查 / 天眼查:股东变更记录、转让时间、对价、受让方(小三)身份。
工商内档(律师调):股权转让协议、股东会决议、章程修正案、签字。
重点看:
转让价格:0 元、1 元、明显低价 → 恶意转移。
转让时间:婚内 → 共同财产处分。
他是否签字:单方决定、未经你同意。
注册资本、实缴资本、净资产、未分配利润。
近三年财报、纳税记录、银行流水、分红记录。
不动产、车辆、知识产权、对外投资。
聊天记录(微信 / 短信):老公 + 小三暧昧、老公承认送股权。
转账 / 红包:520、1314、大额转账。
开房记录、合照、视频、保证书 / 悔过书。
案由:赠与合同无效纠纷 / 确认股权转让无效并返还股权。
被告:小三;老公列为共同被告 / 第三人。
诉讼请求:
确认老公与小三的股权转让 / 赠与行为无效;
判令小三返还全部公司股权,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;
判令承担诉讼费、保全费、你的律师费。
离婚诉讼中,一并主张:
股权转让无效,追回股权;
老公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依据《民法典》1092 条,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;
出轨过错赔偿(精神损害抚慰金)。
婚后股权(共同财产)+ 无偿 / 低价转给小三 + 婚外情 → 行为无效,股权返还。
即使老公辩称 “是借款 / 代持 / 合作”,只要有暧昧记录 + 无合理对价,法院不认。
小三抗辩 “不知情、善意取得、已花掉” → 法院不支持,必须返还股权或折价赔偿。
立刻申请财产保全:冻结小三名下公司股权,禁止再转让、质押。
公证 / 固定证据:聊天记录、工商截图、转账流水公证,防止删除。
发律师函:给小三 + 公司,限期返还股权、配合变更,否则起诉。
身份:结婚证、双方身份证、小三身份信息。
股权来源:公司设立 / 增资记录、婚后出资凭证、分红记录。
转移证据:股权转让协议、工商变更记录、0 元 / 低价转让证明。
婚外情:聊天记录、转账、合照、视频、老公自认。
价值证据:财报、审计报告、净资产评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