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6-06-24 浏览次数:21
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:婚内生产、经营、投资收益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、谁管账、谁收款,均为夫妻共同财产,双方享有平等支配权。
双方共同开店、摆摊、个体户、夫妻店;
一方经营、另一方长期帮忙看店、接单、管理、带客户、打理后勤;
婚后共同出资入股公司、合伙,双方均参与运营;
婚内副业、工程、自媒体、出租商铺等经营性收入,资金用于家庭开支。
全部营收、回款只进对方私人账户,从不公示账目、不分配利润;
私收现金、客户走微信 / 支付宝小号,隐瞒全部经营流水;
虚构大额成本、白条支出、做假账,人为压低账面利润;
经营回款长期转给父母、亲友代持,刻意掏空经营资金;
离婚前低价转让店铺、股权、注销账户,转移经营资产;
拒不提供账本、对公账户、税务记录,拒绝对账。上述行为属于隐藏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适用《民法典》1092 条,分割时独占方少分或不分经营所得。
适用:对方持续独占营收,你无经济来源、对方不断转移资金。法律依据《民法典》第 1066 条:一方隐藏、转移、挥霍共同财产,严重损害另一方财产利益,婚内可直接起诉分割,无需先离婚。诉讼请求:
判令分割婚内共同经营产生的全部净利润;
查封经营账户、店铺资产,禁止单方转移资金;
委托司法审计核算真实经营利润;
判令独占方返还你应分得的经营收益。
诉讼核心主张:
案涉门店 / 公司为夫妻共同经营,全部经营收益、设备、存货、股权、应收账款属于共同财产;
被告长期独占全部营收、隐匿账目、转移资金,属于恶意转移共同财产;
请求法院委托司法审计,核算全部经营净利润,分割时对被告少分 / 不分;
经营实体归一方经营,由取得方按店铺 / 公司整体净值折价补偿你;
同步保全经营账户、存货、车辆、股权,防止诉讼期间继续转移。
营业执照、个体户登记信息、工商股权档案、租赁合同、门店地址、对公账户卡号、收款码截图;企查查 / 天眼查打印对方名下全部公司。
客户聊天对账记录、订单、合同、送货单、租金回款、工程款结算单;微信 / 支付宝商户收款截图、银行入账短信;个税申报记录(经营所得)。
聊天 / 录音:对方承认钱全部自己保管、拒绝给你分红、不让你看账;
资金异常:营业收入当天全额转出、大额取现、定期转给亲属;
消费反差:经营多年却称无利润,但持续大额买房、买车、奢侈品消费;
证人:店员、客户、邻居证明你长期参与经营、对方独吞收入。
你出资转账记录、进货付款、店内干活记录、照顾店铺、接待客户的佐证,证明属于共同经营,而非对方个人生意。
立案同步申请:冻结对公账户、对方私人收款银行卡、微信商户号;查封店内设备、存货、车辆、公司股权;禁止转让门店、注销执照、低价处置资产。担保用保险公司保函,48 小时内出裁定,对方无法转走经营回款。
律师持法院调查令调取 3–5 年全套记录:
全部对公账户、对方名下所有储蓄卡、二类电子户完整交易流水;
微信、支付宝商户后台全部收款、提现记录(含小号);
税务局调取个税经营所得申报、开票记录、报税收入;
银行银企对账、对公转账、回款记录;
若资金转给父母 / 亲友,追加调取第三方流水,还原资金代持闭环。
申请法院送达申报令,要求对方书面申报:经营总收入、账本、存货、应收账款、全部收款账户、历年利润;拒不申报、虚假填报、隐瞒经营账户,直接认定恶意独占财产,法院可罚款、司法拘留,分割大幅倾斜无过错方。
对方控制全部财务、伪造成本、拒绝出示完整账簿,向法院书面申请司法审计:
法院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,审计对公、私人全部经营流水、合同、发票、库存;
审计会剔除虚假白条、虚构成本,核算真实净利润;
对方拒不配合交出账本,法院直接采信你的收入主张,按行业平均利润率推定利润归共同分割。
店铺 / 公司、设备存货、经营权归对方;法院根据审计净利润 + 店铺资产现值,判令对方一次性支付你 50%(因对方独占、隐匿,可主张 6:4、7:3 多分)补偿款;剩余经营债务由经营方承担。
都想继续开店 / 持股,法庭组织竞价,出价高者取得经营权,按竞价总额补偿另一半。
法院委托第三方变卖、转让店铺 / 拍卖股权,扣除经营合理债务、手续费后,剩余价款平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