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6-05-18 浏览次数:98
离婚时,夫妻在公司的出资(股权)分割,核心看:是否婚后共同财产出资、登记在谁名下、公司类型(有限公司 / 合伙 / 独资)、是否有其他股东。
婚后用共同财产出资(工资、奖金、共同存款)→ 股权(财产权益)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必须分。
婚前个人财产出资,婚后没共同经营→ 一般算个人财产,不分。
婚前个人财产出资,婚后共同经营增值→ 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。
情形 1:只有老公是股东,你不是
你要股权(当股东)
协商一致转部分 / 全部给你
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+ 全体放弃优先购买权→ 你成为公司股东
你要钱(补偿)
股东不同意转,但愿以同等价格买→ 分割转让款
股东既不同意也不买→ 视为同意,你直接当股东
不涉及股东,直接估值补偿
评估股权价值 → 持股方给你一半价值补偿
情形 2:夫妻都是股东
直接协商分割比例
协商不成,法院按照顾子女、女方、无过错方原则分
不看工商登记比例,看实际出资与贡献
情形 3:纯 “夫妻公司”(无外人)
可平分股权
或一方得公司、给另一方现金补偿
个人独资企业
一方要:评估后补偿对方
双方都要:竞价,价高者得
都不要:清算分钱
合伙企业
类似有限公司,但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入伙
出轨属重大过错 → 法院可判他少分股权
他擅自转股 / 低价卖→ 你可起诉确认无效(恶意串通)→ 或索赔损失
查工商登记:股东、出资额、成立时间
固定证据:出资流水、公司章程、财务报表
申请财产保全:防止他转股、抽逃、分红
评估股权价值(找专业机构)
主张过错多分:提交出轨 / 转移证据
